「天才的禮物」(Gifted)是一部單純的教育片。由飾演美國隊長帥帥的Chris Evans領銜飾Frank Adler。在數學天才的妹妹自殺後,依妹妹遺願,帶著七歲的姪女Mary搬到佛羅里達一個小鎮。妹妹生前希望女兒勿蹈覆轍,而能有一個正常的happy and normal ”kid’s life”。面對著明顯「聰穎、早熟、不正常」的Mary,Frank還是要Mary進小學,學習 「正常」交友、與人相處。


在這種想當然耳的劇情下,Mary對舅舅感情顯然是關鍵,她說 “He wanted me before he knew how good I was!”電影後面的發展就不是筆者要討論的重點了。到底我們發現了聰明小孩後,是如何看待這些生命和生活剛起步的閃亮星星?希望他們快樂的成長?還是加速腳步的邁向名人堂(Hall of Fame)?
筆者曾經有另一篇網誌(1),感歎台灣常常把千里馬和土雞栓在同一個柵欄中搶米吃。這並不是表示筆者贊成資優生是國家社會的貲財,更不表示應該把資優生當國手,送進Hall of Fame。就像電影中持此想法的一方,還不知道關心的是誰的名聲。筆者還有一篇評論談到教育永遠有兩個面向的目標(2),一則是為了建立開發個人的才能,一則是為群體育才。站在教育的觀點,兩個方面都不該把人格養成和人性的發展排除在教養培育的圈外,而獨厚天才的促成!
家長和國家投注額外的心力在資優兒童或青少年身上,指望他們有所出人頭地,當屬無可厚非。但是父母、師長、國家、社會都不擁有年輕人的生命!究竟成名重要還是生命或生活重要,也是不辯自明。若是投資者尚且有私心利慾,就更是等而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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