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愛情與人生

近年來,台灣因為分手導致的情殺與對分手的另一半暴力相向的新聞出現地愈來愈頻繁。然而在媒體上的議題探討多流於如何避免恐怖情人,似乎恐怖的行為是某種與生俱來不可改變的人格特質,而更嚴重的是當某些”恐怖情人”的特徵成為了有專家背書的標準,那麼稍有符合標籤嫌疑的人,便易遭疾病化為患有精神或心理疾病的人。有這些特徵的人的愛是有缺陷的、是有暴力的,是危險而不應該選擇被愛的。在貼上了精神疾患的標籤後,權威知識似乎確保了良善的愛情,保護自我存續與延續了國民的生命。
在對恐怖情人的權威知識治理下,其實忽略了該主體之生命脈絡與其行為之間的關係,但遭疾病化的行為特徵卻不一定是恐怖的。在不同個案與專家知識的渲染與傳播下,有恐佈特徵的人們或遭愛戀市場排除,在治理的預選過程中失去了被愛的可能,而陷入更加孤獨的生命牢籠;另外,這樣的恐怖情人標籤出現後會不會反而使得人們更加的容易偽裝自己,使自己成為符合可以進入正常愛情市場的樣態,從而因為其更多不可知與神秘使得關係陷入更為恐怖的狀態,並且使得愛情不再有其他可能的樣態呢?
跨閱誌的此次專題希望能夠透過各領域的老師,以他們自身所學的專長來談論他們所認為的愛情是甚麼,或是探討在其領域裡的大師們是如何談論愛情的?
另外,從他們的觀點中,我們能怎麼理解做為與一般互動更為不同、更為親密的主體之間的交往關係,而非以優生、健康的知識選擇進入一種單一的愛情模型。
細言之,若不以知識來選擇愛情,當愛情現身的時候,我們該如何應對那樣的時刻,而在進入一段愛戀關係後,若不以知識做為分合的判準依據,愛情裡的倫理又可能會是甚麼樣子的?最後,當愛情消逝時,比如死亡與分手等,我們又該如何面對?
跨閱誌嘗試從探討愛情的模樣到回應愛戀的互動倫理中,希望能讓人們能夠靠著實際的且具有倫理意義的互動去體驗與實踐愛情的模樣,為台灣的愛情問題從恐怖的單一認識中開啓實踐倫理意義的面向。

0

「有目的的愛都不是真愛」——論張愛玲筆下的市場邏輯與愛情(三)

作者:林韻潔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所  碩士生            王咻咻  國立交通大學  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博士生 編輯:歐陽巽  跨閱誌編輯   三、「真愛」存在嗎?又如何可能?        和〈傾城之戀〉寫作於同一年的散文〈愛〉,講述著寥寥數百字之故事,但在這個愛情正常性混亂的年代中,可能是張愛玲最被傳誦的文本之一,〈愛〉的篇幅之短,大段引用也不覺其冗長:   這是真的。 有個村莊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許多人來做媒,但都沒有說成。   那年她不過十五六歲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後門口,手扶着桃樹。 她記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 對門住的年輕人同她見過面,可是從來沒有打過招呼的,他走了過來。 離得不遠,站定了,輕輕的說了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她沒有說什麼,他也沒有再說什麼,站了一會,各自走開了。     就這樣就完了。     後來這女人被親眷拐子賣到他鄉外縣去作妻,又幾次三番地被轉賣, 經過無數的驚險的風波,老了的時候她還記得從前那一回事,常常說起, 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後門口的桃樹下,那年輕人。[1]          人們著魔於這個小詩篇,但這種著魔比較像是處在一種雲裡霧裡的感受中,很少對文字中的訊息進行緻密的分析。首先張愛玲說了一個故事,是一個長得漂亮的女孩子,有許多人來「說媒」。和首段所舉的例子一樣,說媒意味著媒合婚姻,和個人的喜好與意願比起來,更多的重點是在「兩姓之好」與「門當戶對」,後者在傳統中國的脈絡中尤其是一種對「經濟能力」與「政治權力」,及依賴於此二基礎才能夠支撐的「生活品味」的「條件一致性」派生出來的暗語,它利用單身男女人身為交換,對男家女家雙方利益進行精密的計算後,來決定是否「登對」。 其中,締結婚姻者的兩人是否彼此歡悅是被極少的考慮的,比較疼寵兒女的父母或許會讓其在婚前以各種窺視方式見一次面,來確定彼此意願(明清的話本小說經常對這樣的場景有樂此不疲的描述),然而那樣短暫的「一面之緣」更多的或許只是確認彼此外貌合不合乎心意,而對容貌之外的東西別無所知。這是五四自由話語所拒絕的,張愛玲亦說這個小康之家的漂亮女子,說媒都「沒有成功」,意味著「愛」不會發生在這種「條件的媒合」當中。  ...

0

「有目的的愛都不是真愛」——論張愛玲筆下的市場邏輯與愛情(二)

作者:林韻潔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所碩士            王咻咻 國立交通大學 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博士生 編輯:歐陽巽 跨閱誌編輯          男性以婚姻來換取社會聲望的案例是如此慘烈,那麼女性呢?在張愛玲文本中,她們多須透過婚姻來獲得經濟保障,因而異化更嚴重。 〈留情〉常被讀為老少配遲暮之戀的小說,然而張氏藉由這篇小說欲揭示的或許正恰恰與「留情」相反。這篇小說的兩個主要人物是淳于敦鳳和米堯晶,米先生五十九歲,敦鳳三十六歲,米先生的年紀和敦鳳的舅母一樣。 這個相差一輩的婚姻之所以能夠結合是因為雙方的各有打算:米先生因為前一段貿然地踏進婚姻,雙方性格落差過多,因而多方不幸,這次和敦鳳是再婚,「並沒有冒冒失失衝到婚姻裏去,卻是預先打聽好、計劃好的,晚年可以享一點清福豔福,抵補以往的不順心」。 敦鳳則是「出身極有根底,上海數一數二有歷史的大商家,十六歲出嫁,二十三歲上死了丈夫,守了十多年的寡方才嫁了米先生」,但是她嫁給米先生是為了要「回到可靠的人的手中」,如同她對舅母及表嫂打的暗號「我還不都是為了錢?我照應他,也是為我自己打算──反正我們大家心裏明白」[1]。        這些描寫在表明雙方結合的基礎「根本也沒有什麼感情的」。那麼這種無情感的婚姻是什麼情況呢?在敦鳳,總是有意無意的傷米先生的心,或是觸及其痛處。敦鳳不愛米先生,卻不允許他去探望病危的前妻,她聽到消息之後鬧著彆扭出了門,逼得米先生只能和她一起同行「等他叫了部雙人的車,敦鳳方才說道:『你同我又不順路!』米先生道:『我跟你一塊兒去。』 敦鳳在他那鬆肥的黑皮領子裏回過頭來,似笑非笑瞪了他一眼。」宣示自己的勝利;然後不知是有意還無意,在自己的舅母面前提起年紀大自己許多的米先生還有「十二年陽壽」,「彷彿是有點意外之喜」說的好像米先生應當早死;又或是經常地提起前夫,說家裏仍留有他的皮袍子,或是不斷地談到以前的婚姻生活,使得「米先生很是難堪,兩腳交叉坐在那裏,兩手扣在肚子上,抿緊了嘴,很勉強地微笑著」[2]。        敦鳳如此對待米先生或許是出於某種報復補償心理,因為她需要錢來過後半生,但是她不愛米先生,米先生從她的視角看來幾乎一無是處:「而且年紀大了,肚子在中間礙事」、「又怕他在後面氣喘吁吁追趕」、「他連頭帶臉光光的,很整齊,像個三號配給麵粉製的高椿饅頭,鄭重托在襯衫領上」,相較於「死的時候才二十五,窄窄的一張臉,眉清目秀的,笑起來一雙眼睛不知道有多壞」的前夫,米先生就是一個蠢老而肥的即將步入老年的男子,而敦鳳自己是「如花似玉的」。她羞於在人前承認米先生是自己的丈夫,她恨米先生,「因為他與她同坐一輛三輪車是不夠漂亮的」。 在米先生,雖然年邁之際得了一個年少嬌妻,可是婚姻生活似乎沒有多大的改善,「他對從前的女人,是對打對罵」鬧得雞飛狗跳,對敦鳳「卻是有時候要說『對不起』,有時候要說『謝謝你』」雙方謙讓有禮,相敬如賓,但「也只是『謝謝你,對不起』而已」他的新婚姻缺乏激情。於是米先生「不由得想起從前他留學的時候」:   ……這些年來他很少同她在一起,就連過去要好的時候,日子也過的倉促糊塗, 只記得一趟趟的吵架,沒什麼值得紀念的快樂的回憶, 然而還是那些年輕痛苦,倉皇的歲月,真正觸到了他的心,使他現在想起來, 飛灰似的霏微的雨與冬天都走到他的眼睛裏面去,眼睛鼻子裏有涕淚的酸楚。[3]   雖然不是理想的對象,然而那樣的婚姻才真正「與他有親」我們不知道米先生病危的前妻是如何待他,但至少可以猜出他們的結合除了金錢之外一定還有點什麼別的。        這對老少配的結合的異化透過敦鳳毫不留情的口中說了出來,在她和自己舅媽聊天時她冷酷的表示:   『而且對於他,根本也沒有什麼感情的。』 『你這是一時的氣罷了?』 『我的事,舅母還有不知道的?我是,全為了生活。』[4]   敦鳳為了生活,米先生為了享點艷福,或是晚年有人照顧。雙方利用婚姻進行交易,兩個人都一樣不快樂,但是並不明說,在小說的最後一段,張愛玲帶著溫柔敦厚的口吻諷刺這對夫婦:「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然而敦鳳與米先生在回家的路上還是相愛著。」但是他們之間並沒有愛。        小說起始的一段關於生火的描述乍看之下不得其解,然而走讀至此會發現指的是米先生與敦鳳婚姻生活的隱喻:  ...

0

「有目的的愛都不是真愛」——論張愛玲筆下的市場邏輯與愛情(一)

作者: 林韻潔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所 碩士             王咻咻  國立交通大學  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博士生 編輯: 歐陽巽  跨閱誌編輯   一、當代新問題:多少錢換到愛情才不吃虧?        「『月薪沒7萬元不嫁』婚友社:台北女孩標準」、「女方開口200萬聘金男方不給結婚告吹」、「請問大家覺得現在女生結婚比較虧嗎?」上述這些標題每隔一段時間便出現在媒體及各社交平台中,[1]動輒引起異議交戰,煙硝四起。正方雙方看似立場迥異,但背後所依循多半是「值不值」、「划算與否」、「用我的青春來換行嗎」的市場邏輯。 在當代,本非市場的社會領域 (譬如親密關係經營) 慢慢被各種經濟估量與算計所滲透︰如何測量彼我身價、如何在一場婚姻關係中獲得屬意的經濟利益、如何將自己經營為一個高價商品好兜售於愛情市場……。 在逗點出版的《愛情市場學》一書中,作者老僑雖極力撇清「愛情不等同商品買賣」,[2]但全書彷彿一本商業教科書,他對「八十分女孩」諄諄教誨,要其「該正視問題了」,並說明如何以各式技能克服沒有對象的「困境」,當中第四部份的一章,標題是「八十分女生的必勝策略」,下轄的五個策略分別是「好的包裝,已掌握第一吸引力」、「適當篩選,但不要過度篩選」、「控制期待,降低成交後的後悔情緒」、「主動出擊,搶得先機」、「增加母數,在曲線直墜前脫離遊戲」,這些策略均為了「加強競爭力」——在這當中,人、與人際關係及情感都能被當作商品一般被鑑價與交換、販售。        面對這種種市場邏輯掛帥的話語,曾有些文學創作者,利用精密設計過的故事揭示這類情感交換的陷阱和後果,生長於一世紀前,寫作逾半世紀的張愛玲便是一例。 在目前的大眾傳播與學術研究中,張愛玲不時烙著「鴛鴦蝴蝶派」、「上海貴族才女」、「寫傾城戀愛悲喜劇的好手」等形象,而被形塑為自私、勢利、精於計算愛情觀的代言人,香港作家黃碧雲便曾言:「我以為好的文學作品,有一種人文情懷:那是對人類命運的拷問與同情:既是理性亦是動人的。……張愛玲的小說是俗世的、下沉的、小眉小貌的。……張愛玲好勢利,人文素質,好差」[3],這一段話還有不少「同好」點頭稱是,[4]然而是如此嗎?試著回應此問題前,讓我們先回到男女之情與婚姻遭逢巨大「現代化」變革之時刻。   二、不自由的「自由選擇」        在五四時期,隨著「自由」、「啟蒙」、「解放」快速地在知識份子之間成為主流話語,婚姻基石的想像,也漸從「媒妁之言」變為「自由擇偶」,時人認為舊式「婚姻,是全憑別人主張,別人撮合:把他們一日戲言,當我們百年的盟約。彷彿兩個牲口聽著主人的命令:『咄,你們好好的住在一塊兒罷!』」[5]。顯然,「別人的一日戲言擇偶方式」的問題在於:使人在婚姻中不再成為人,而如動物般被宰制,悖反了「自由」原則,也無視個人意願,於是該被「打倒」。 魯迅那句喟嘆:「這是(他的舊婚制太太朱安)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6]令人印象深刻,可以這麼說:在五四先生們觀點中,如非憑己意自由擇偶,則不存在愛情,僅有責任與制約。 在《海上花譯後記》,張也同意傳統姻是由責任與義務所制約,但她不認為那時便沒有愛情,只是愛情不存在於婚姻、而存在於男女能相對自由結合與活動的青樓妓院中[7]:「戀愛只能是早熟的表兄妹,一成年,就只有妓院這髒亂的角落裡還許有機會。再就只有聊齋中狐鬼的狂想曲了」[8]。        那麼,新式婚姻以及剛剛誕生的「戀愛」話語呢?張愛玲出生於五四運動萌發(1918)的兩年後,這波新文化變革浪潮影響一代中國人之深,使她說道:「像五四這樣的經驗是忘不了的,無論湮沒多久也還是在思想背景裏」,然而此影響之接受,非全盤吸納,而是批判性繼承;她透過小說、散文隱隱告訴筆者「自由擇偶」在擺脫原生家庭的人身制約後,可能陷入另種禁箍——那是男男女女們透過親密關係及其制度性規範,來掙取金錢、物質利益或是社會聲望時可能帶來的結果。        在某些通俗評論中,〈紅玫瑰與白玫瑰〉裡的振保便被訴說為一個留洋後,依偎於「床前明月光」及「掌中硃砂痣」[9],「得了紅,想要白;得了白,想要紅;得了粉紅,又嫌不夠白(紅)」[10]的過度放任欲望與自由之男子。我以為如此說法有待商榷。如細看文本,便能發現振保的感情生涯實受各種規範與考量所制約。        張愛玲為他的感情安排了四個關鍵女子。        第一個是巴黎妓女。在窮留學生時代,振保曾去巴黎做了短暫旅行,還是處男的他在旅途時曾掙扎於慾望跟道德之間,張愛玲說他「未嘗不想看看巴黎的人有多壞」,然礙於「正直」,不願意結交知道「壞門道」者為友,在沒門路的情況下,振保百般盤算:「自己闖了去呢,又怕被欺負,花錢超過預算之外」,眼看就要空手而歸,路邊忽然現身一名穿著紅襯裙的流鶯,勾魄了「喜歡紅色的內衣」的正直的他。 終於,兩人進入了小旅館,三十分鐘過後,振保因故而感到不適與羞愧,他在心裡憤憤不平:「這樣的一個女人,就連這樣的一個女人」,即便「在她身上花了錢,也還做不了她的主人」。然而也因如此受挫,使之決心「創造一個對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他是絕對的主人」。        第二個女人是一名英國華僑,名喚玫瑰。當時振保留學於英國愛丁堡,要學成歸國前,玫瑰決心獻身於之,他雖知兩人互有感情 (玫瑰在日後越讓這他魂牽夢縈,甚至成了日後另名女人的原形),仍克制情絲,「硬著心腸把玫瑰送回家去了」,為什麼呢?在振保眼中,玫瑰因為「沒有頭髮護著脖子,沒有袖子護著手臂」,就判定她是「和誰都隨便」,「是個沒遮攔的人,誰都可以在她身上撈一把」,張愛玲在此無疑諷刺留學的新式青年,內心深處,仍持守魯迅所嘲笑「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般的舊中國道德觀。 於是他告訴自己:「這樣的女人,在外國或是很普通,到中國來就行不通了,把她娶來移植在家鄉的社會裡,那是勞民傷財,不上算的事」,在人際成本的計算考量下,振保決定做一個不傷財的柳下惠...

0

結婚前你最好該知道的事-訪談愛情社會學孫中興老師(下)

作者:孫中興 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編輯:歐陽巽 跨閱誌編輯   編:我們剛才談到大眾文化編織了我們對愛情的憧憬與想像,但在實際的戀愛過程裡面,很多事情是無法被再現成那種單一敘事的,比如說愛情只有浪漫、只有玩世不恭地追求性愛,那就像在理論上來說,Badiou認為愛情是兩人共同經驗人類真理的方式,而Zizek則說愛是邪惡的,或許是因為有排除性與階序,比如說我只愛你,那不知道孫老師你自己認為的愛情是什麼? 孫:所以他所講的邪惡與暴力就歸在我所講的偏差行為,因為在更多人的研究裡,從希臘開始到現在,愛都跟創造有關,跟毀滅是無關的。愛是一個生的元素不是毀滅的元素。所以會那樣講可能是他看到以愛為名的活動,比如父母親說,我愛你所以不讓你出去等,這種用愛來控制的行為。很多男生跟女生來往也會控制女生的很多事情,不能穿太短的裙子、不能露那麼多的事業線等等,這些變成以愛為名所施行的控制與壓迫。 我覺得Zizek看到的比較是愛情負面的地方,他沒有看到因為愛,我們做了很多事情,像是:不愛乾淨的人忽然間愛乾淨了,不愛讀書的人忽然間愛讀書了,這都是改變自己甚至可以改變世界的力量。如果愛大一點的話,比如說宗教團體,對人類的愛,雖然沒有把世界變得更好,但至少在某些悲慘的人生裡,他們做了很大的貢獻,不管什麼宗教到目前看來都是這樣的,世界雖然不是他們搞壞的,但他們彌補了一些東西,所以排他性這個事情在這個時代已經比較看不到了。 在戰爭或是在危難時你會看到母親拯救小孩、你會看到英勇的軍人拯救自己的國家,那這些都是戰爭片裡會有的利他因素。利他因素是人類比較高尚的價值。因為大部分人不會這樣做的,所以有人這樣做好像違反了生物演化的邏輯,這更讓我們更覺得人性可貴,看到人不都是貪生怕死的。愛情可以提昇我們。我自己碰到好多學生,都在談戀愛之後想要讓自己變得更好這樣才匹配的上對方。   編:所以老師還是認為愛情通常跟創造有關係。 孫:與創造有關、與毀滅無關;與關懷有關,跟其他的無關。這不是我講的,是我的課上所引到的那些西方社會學家的研究說的。對於愛情的研究,有一種圓形分析,該研究訪談了一些人,請他們講出愛情的元素,整理出來以後大家公認的愛情元素有:信賴關係、親密關係、有承諾關係,而排他性那點並不是大家公認的。雖然大部分的人會覺得說,好多兇殺案都是因為你愛了我之後不准你再去愛別人,但你想這種情況通常是不好的情況才會發生,所以那不是一個正向的愛情特質。 很多人都希望為對方想,即使很難過很難過很難過時,如果你能想到說他離開你會活得更好,或者他跟別人在一起會活得更好的話,有時候會釋懷的,因為你真的是在乎他的福利,而不是你的福利。有時候這一關比較難過的地方是失戀時的陰暗面,如口口聲聲說愛他,結果發現原來自己是自私的。希望把他圈在自己身邊,希望他做我的奴隸之類的,這就不是愛了。 編:在《愛的多重奏》裡,有這麼一段話:「西方的文學作品往往關注的只是兩個人的相遇,這常常是一段浪漫的傳奇。無數的童話故事,結尾都是男女主角結婚了,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但這幸福的生活是什麼樣的,卻沒有下文了。所以這一類作品,都可以冠名為『愛的勝利』,勝利之後的情形如何,則鮮有人提。」孫老師作為已婚人士,能否談一談勝利之後的生活呢? 孫:勝利之後跟一般生活是一樣的,沒有太大的差別。第一,因為你勝利了,所以你愛情有了,但會面對到更多生活上需要解決的難題,這些難題也要一一克服才有勝利,如果被難題難倒了,你就失敗了。 這就像我剛才說玩電動一樣,第一關很簡單你喜歡他,他喜歡你;第二階段,你朋友要喜歡他,他朋友要喜歡你,這樣加進多少變項啊?接著會愈來愈複雜。你們剛在一起談戀愛,兩個人一起在燈光美氣氛佳的地方看一場好電影,吃一個好的下午茶,那就很好了,而你還不想去面對之後的問題。 可是接下來要面對三餐的問題,像是誰去賺錢、誰來做飯等,問題就愈來愈複雜。我告訴你一個故事,我跟我太太剛結婚就已經想好分工的問題,我們到底家裡有多少事情要做,所以我們第一次吵完之後就不太再吵分工的事情。我的一個八字箴言叫做:平等對待,共同奮鬥。平等不是說你做兩小時我做兩小時,是心理上的平等。 所以我結婚了一陣子後,去美國碰到一對跟我們差不多時間結婚的夫妻。他們兩個第一次出國,兩個人常常吵架,或許是因為兩個人第一次去美國,所以要適應的更多,而我已經是結過婚又在美國念過書的,美國對我就很熟悉了,美國的生活對我不是太大的困擾。所以我們常去調解他們夫妻吵架。 但因為也挺困擾的,所以有一天我就問:「你們兩個結婚也不是一天兩天,怎麼每天吵這些基本問題」。像是做飯、掃地、洗碗等這些基本問題。他們後來自己想一想,發現他們剛結婚時是分開住的,男的住在台北,女的住在台中,所以他們兩個基本上只有打電話,頂多週六日見一次面,這樣子的婚姻維持了兩年,所以很甜蜜。禮拜一到禮拜五都不用見面,所以像是被子沒疊、房間沒掃也不會有人說你,你愛怎麼生活就怎麼生活。 幾年都這樣,但那次去美國就開始24小時處在一塊,而且沒有別人,所以他們就吵很多問題,但一年後就好很多了,因為他們都決定好了,也都覺得吵架很浪費時間。 所以作為已婚人,我會常常建議大家一開始就把規則講清楚。像我們家也不吵錢的問題,除了我們對錢的問題都神經非常大條外。第一個,我們不求致富,所以水電費該誰出就是誰去辦就誰出,沒有說:「水電都你的,從你戶頭扣。電視、手機是我的」,都沒有。但是沒有這樣,也沒有因為錢不是我付,所以我就亂花錢,所以我們在金錢上的處理是讓很多人跌破眼鏡的。 我後來才知道很多人強調女人要管錢,不然男人一有了錢就會做壞事、亂搞。我太太到現在也不知道我賺多少錢。我也沒亂搞。我也不知道她賺多少錢,她買股票我都不知道。我們從來沒有要求要管彼此的戶頭,所以在金錢的共識上就比其他夫妻少很多問題。財務狀況從來都是自主的。大家都在賺錢,她也有自己的自尊,所以也絕不會出手跟我要(但如果有需要我也會幫她出)。我跟她的財務問題就這麼簡單。但這通常是很大的問題。 所以通常我建議要上課。其實我最近覺得台北市可以率先做-如果結婚,要先上一個禮拜品性的課。有時候婚姻,造就了一群可以很好,也可以很差的公民,那你到底要不要給他們訓練? 要給他們學什麼?第一,財務問題,兩個人要採取相信式的還是放任式的,看你怎麼用這個名詞。我認為我跟太太的的財務問題是彼此互相信賴式的,所以我不必查她,她不必查我。或者你要是兩個人共同帳戶,每一筆錢查得仔仔細細;還是由最有錢的人來出錢。像有人嫁做貴婦,她不用出錢,她老公出錢。這都是幾種可以做的方式,不只一種。 你要上課讓他知道,如果你們的財務狀況在幾年內不改變的話,那你們選擇什麼方式你們自己可以決定。那像我是因為在台灣的教授收入算不錯,我太太的收入也沒那麼好,她也沒覺得該吃我的。所以財務是一定要在結婚前先學的。 第二個是性的問題,其實性的問題是最基本的。現在夫妻在一起沒有性行為是很奇怪的事情,你有性行為要不要生小孩是另外一回事。但難道要性行為,你今天想做你就會嗎?這也要學習。這學習有個好處,因為這種東西你自己看書,這種書容易看得懂,這種書跟微積分絕對是不一樣的。我建議,沒有課之前也許就先買書來看。那我曾經也建議過一些書,像美國的新性愛聖經。我建議每個家庭都必備一本,在小孩成年禮的時候,不管男女,都應該讓他們看一下這樣的書,讓他自己知道。 但大家還是有一個錯誤的認知,好像說你看那種書,就會一天到晚想那個事,這樣你就讓他看股市操作學好了,他應該會操作的很好才對,但不是這麼回事嘛。你學到了以後,有可能做不好的事,但你也有可能知道如何自制。因為這些書都是很正統的書,不是那種很死板或很色情的書,它不是像A片的目的在誘惑你,它的目的是給你知識。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完全被忽略但是很重要的課題。 很多人常問我幾歲開始比較好,我說這不是幾歲開始比較好,而是你自己要決定開始的時候你會不會做。撇開對我們的思想實驗,說個大家都不會反對的情況,例如在你結婚的那天晚上,新郎跟新娘坐在床頭該怎麼辦?兩個人脫光就可以做嗎?不是這樣嘛。 難道你要打開A片頻道,看A片跟著做嗎?這也不對吧。所以問題就不在於幾歲的問題,而是給你做的時候你會不會做,你會做的時候是不是健康快樂,雙方都快樂,不要弄完了以後有人生病,這是完全不應該的事情。這麼簡單的道理我們都不教,就假定放任給夫妻兩人,他們就會搞。假設你運氣好的搞出來,那運氣不好的人搞的不好,特別女生會厭惡性生活。 接下來就是,如何跟對方的家人相處,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有的是要住在一起、有的是不住在一起,但每年要幾天的相處,或者是結婚之後要住哪等,這個也是要先了解。 再有就是小孩的問題,像是人際關係、小孩的教養、希望生幾個、大概要怎麼樣的教養方式等,只要兩人認可就可以。但大家都不談,所以到時候該生的時候不生,然後想生的時候又變成高齡產婦,又陷入危機,這也是一個大問題。這些都應該在婚前有些了解。 第三,價值觀到底相不相同。你們兩個相處不是你缺個老公,他缺個老婆,而是你們兩個到底想幹嘛?你們兩個這一生有沒有一個共同的目標要奮鬥?如果有共同目標,通常情感會走的比較久一點。因為你們在為那個共同目標奮鬥。 所以有共同的宗教信仰,當然前提是其他的那些東西都有,像性生活基本上不是不滿意的,經濟狀況基本上是穩定的,所以不只宗教目標,甚至政治目標或人生目標都可以,這都會讓婚姻生活比較完滿。而不會一方主張什麼,另一方又主張什麼,到時候就會很難看。 這裡只是舉的一些例子,當然不是全部,所以歸納一下就是:錢、經濟的問題、性的問題、小孩教育的問題、跟親友相處的問題還有價值觀的問題。像有人共同支持同一個政黨也會增加夫妻間的感情,有人支持不同政黨就會有衝突。...

0

談戀愛前你最好該知道的事-訪談愛情社會學孫中興老師(上)

作者:孫中興 臺灣大學社會系教授 編輯:歐陽巽  跨閱誌編輯 編按:近年來,台灣因為分手導致的情殺與對分手的另一半暴力相向的新聞出現地愈來愈頻繁。然而在媒體上的議題探討多流於如何避免恐怖情人,似乎恐怖的行為是某種與生俱來不可改變的人格特質,而更嚴重的是當某些「恐怖情人」的特徵成為了有專家背書的標準,那麼稍有符合標籤嫌疑的人,便易遭疾病化為患有精神或心理疾病的人。有這些特徵的人的愛是有缺陷的、是有暴力的,是危險而不應該選擇被愛的。在貼上了精神疾患的標籤後,權威知識似乎確保了良善的愛情,保護自我存續與延續了國民的生命。 在對恐怖情人的權威知識治理下,其實忽略了該主體之生命脈絡與其行為之間的關係,但遭疾病化的行為特徵卻不一定是恐怖的。在不同個案與專家知識的渲染與傳播下,有恐佈特徵的人們或遭愛戀市場排除,在治理的預選過程中失去了被愛的可能,而陷入更加孤獨的生命牢籠;另外,這樣的恐怖情人標籤出現後會不會反而使得人們更加的容易偽裝自己,使自己成為符合可以進入正常愛情市場的樣態,從而因為其更多不可知與神秘使得關係陷入更為恐怖的狀態,並且使得愛情不再有其他可能的樣態呢? 跨閱誌的此次專題希望能夠透過各領域的老師,以他們自身所學的專長來談論他們所認為的愛情是甚麼,或是探討在其領域裡的大師們是如何談論愛情的?另外,從他們的觀點中,我們能怎麼理解做為與一般互動更為不同、更為親密的主體之間的交往關係,而非以優生、健康的知識選擇進入一種單一的愛情模型。細言之,若不以知識來選擇愛情,當愛情現身的時候,我們該如何應對那樣的時刻,而在進入一段愛戀關係後,若不以知識做為分合的判準依據,愛情裡的倫理又可能會是甚麼樣子的?最後,當愛情消逝時,比如死亡與分手等,我們又該如何面對? 跨閱誌嘗試從探討愛情的模樣到回應愛戀的互動倫理中,希望能讓人們能夠靠著實際的且具有倫理意義的互動去體驗與實踐愛情的模樣,為台灣的愛情問題從恐怖的單一認識中開啓實踐倫理意義的面向。在此篇文章中,從這樣的問題意識出發,跨閱誌專訪了在臺灣大學開設「愛情社會學」的孫中興老師。 以下的問答以「編」代表編輯,以「孫」代表孫中興老師   編:孫老師當初是看到了什麼樣的問題,所以決定開愛情社會學呢?是一件事或是看到一個社會現象? 孫:因為愛情的事情常常發生,所以那個不是一個當代的事件所引發我的,而是自己作為一個老師以及回想自己當學生時候的經驗。不光是自己,我也看到別人都曾有感情上的困擾,有時是自己自成別人感情困擾,有時是別人造成自己的感情困擾,偶爾運氣好會碰上一個自己喜歡的人。然後,分手會造成自己的困擾。 在我當學生時,碰到困擾不知道可以找誰。雖然那個時候也有專業的輔導室,但當時的輔導室污名很大,如果你去那個地方表示你是一個失敗者,所以雖然有那個單位,學生也不會去,老師也不會開這種課。那時候的氛圍大概是說,如果情感受挫就要自己解決,否則你就是一個弱者。 所以會開這門課的理由其一是,曾在自己身上或看到朋友在情感上碰到了問題,都無處可解的過往;另外一個是學術上的理由,因為在我們社會學上開始有一些人注意到情感問題,也把愛情當做一個社會現象來研究。當時我也讀了一些這樣的書,所以覺得也許我可以把這個想法開成一門課,讓同學受益。在學術上我教的是理論,所以我一開始是從社會學理論談對愛情的關懷;第二個想法是從人類歷史上的重大愛情故事對我們的影響來探討,所以我後來開了愛情歷史社會學。在這些過程之中,慢慢整理、準備相關的材料,把相關的題材弄好後就開了愛情社會學。   編:可以請老師概述一下愛情社會學授課的內容嗎? 孫:在愛情社會學裡面,我把愛情分成三個階段:開始、維繫(怎麼樣持續下去)與結束。除了這三個階段以外,還有一個跟愛情觀念有一點點不一樣的是,偏差行為。很多人以愛為名作出了很多傷害別人的事情,包括殺人、傷害(言語上或肢體上的),這其實都已經不是愛情,但卻是常常以愛之名做出的許多偏差行為,所以有一章是在談愛的偏差行為。 其他的部份就是從一般涉及的課題談愛情與自我、愛情跟性別、愛情跟身體、人際關係、與家庭,還有一個想講但來不及的是愛情跟學校教育。我們學校教育為什麼沒教這個東西,其實這可以併入現在的性教育或是生命教育來教,但是好像性教育跟生命教育裡面都沒有特別要把這一塊放進去,在國中與高中都有生命教育,這很可惜。還有愛情與文化的關係:我們受到通俗文化愛情影響非常的深,這個部分也不太有人研究,我就開一個頭把西方的研究成果引介。還有,有時上課我會結合學生來找我談的經驗,就這樣成為這門課的大概。 編:老師剛才說學校教育沒有納入愛情的教育,那想請問老師為什麼愛情需要教,以及為什麼現在學校不會特別重視愛情的教學 孫:我想現在已經比以前重視了,在我那時的教育比較強調智育教育,或者四育,到了你們的時代變成德、智、體、群、「美」,那麼情要擺在哪裡?這裡面其實根植著一個很深刻的對人的想法。我們應該重新思考我們對於人的組成該是什麼,以及人的哪些組成部分應該得到充分的發揮。如果你只強調德智體,這是19世紀的西方學者就開始強調的三育,但這三育都沒有一個地方講到情。西方哲學裡面有講到智、情、意這三位的分法,如果德智體能夠配上智情意,這樣情感教育跟意志教育就多兩項, 會變得更好的五育教育,可是我們沒有往這方向去向。中國人因為喜歡就加了群跟美,其實群跟美與這三育其實是不搭的,我覺得這是一個出發點就錯的教育目標,我們現在不管升學或是各階段都還是以考試為最後標準,這會造成很多人在情感出發的時候,就是青春期12、13、14歲的時候,除了在生理上,在情感上也發生變化,開始意識到自己對於性、對於異性或者同性,有一些特殊的情慾,但都沒有辦法去引導他。 在那個階段剛好要升國中,在我們的社會裡面你要全力去考試,不要想東想西,一切等到你大學再談戀愛。12歲到18歲這六年時間是大概最精華的一個階段,如果在這最精華的階段都沒有開始學到情感的問題,你想這樣你到了18歲你就會處理嗎?這是一個很可惜的一個錯誤。特別是在高中、國中,很多家長,老師可能還好一點,家長反對學生談感情問題,因為談感情你最大的傷害就是會對功課不好,是我到處聽到的理由。 我一直強調感情的事情是(這是德國社會學家講的,也不是我講的)極度不可能發生的事。人海茫茫,照道理說你在學校裡念書,如果你是異性戀的話,有那麼多的異性跟你一起念書,你應該天天都會碰到喜歡你或你喜歡的人,可是並沒有,這個機會非常非常非常的低。 國中、高中爸媽反對,學校不是太鼓勵,所以大概沒有機會可以談戀愛。到了大學沒有人反對你談戀愛了,為什麼大學生在畢業的時候大概還有很多人談不到戀愛?大學時已經沒有人阻礙你談戀愛,甚至大家鼓勵你、期待你去談戀愛,那為什麼身邊還有人,男男女女,都有人沒有談過戀愛? 所以戀愛不是一個你有空、有時間、有錢、念了好學校就會發生的事,照這個邏輯台大學生應該是最容易發生戀愛的地方,並沒有啊。念書的時候,其實人考慮的都最單純,這個時候不談戀愛的話,到了社會上大家計較的更多,那這就是談婚姻,而不是談戀愛了。所以我覺得我們學校或家長,甚至整個社會瀰漫了不知道什麼時候是談戀愛最好的時機,因此錯過了很多時機。談戀愛時機錯過了,愛情的教育在教育的機會又錯過了,這是極端可惜的事情。 另外很可惜的是對愛情教育錯誤的想法,像是長輩會認為教學生談戀愛,他就會去談戀愛,這是很錯的。你拿刀給他,他都還不一定會去殺人。你不能因為鄭捷買了一把刀殺人,你就要把所有街上的刀都收起來,不會嘛,大部分的人都還是知道刀子的用途的,對吧?像軍隊可以拿槍,大家也都知道用槍的時機嘛,真的拿起槍來殺人機率還是很低的,但我們把這些很低很低機率的事情當成我們不行做某些事情的很重要的藉口,這是一個非常可怕的、錯誤的意識型態。 不幸的我們的學校、家長都還是這樣想,所以才會認為感情問題不重要。總說:「到時會有啊,你急什麼呢?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啊」。我自己也經歷過這樣的情形,甚至現在的一些家長和老師也還是這麼認為。所以我覺得很可惜。   編:剛剛老師提到以愛之名做了偏差的行為,那這樣的偏差行為在您來看發生的理由是什麼? 孫:第一個就是認知上面,他認為那樣的行為是愛。因為他們都以愛為名,像我們的畢業生,28歲殺人的那個張同學。在別人來看,他有一個很不錯的職業,某種程度上長相也都還算是中上。他那麼好的職業跟長相,人家跟他分手,他幹嘛去殺人呢?這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事情。而且這件事顯然好像有點預謀,不是臨時起意的,那為什麼他要做這個事?不是說台大人都會做這個事,但他為什麼做這件事?我想他的觀念上一定認為:你是我的。所以我想偏差的行為可能是來自錯誤的觀念。 另外一個原因是,當時有沒有人要跟你講一講。我們都會有一些不好的陰暗面,人家不喜歡我們的時候,或喜歡我們一陣子就跟我們分手的時候,我們都會很不爽,這是人之常情。那不爽之後你做什麼處置?你可能自己寫一寫、罵一罵、大聲喊一下,發洩一下就算了,但是如果喊也不行、寫也不行,有誰可以跟你說? 有時候就需要有人說、有人聽,失戀的人不一定不知道答案是什麼,但他需要有人跟他談一談,聽他說一說,但是通常失戀的人都缺乏談話。像張同學一個有好工作的二十幾歲的人,大概人家會勸說:「你想開一點嘛,反正天涯何處無芳草」。這種話我以前年輕的時候也聽過,但是如果這會有用的話(對某些人一定是有用的,不然的話應該血流成河才對啊,這種事情發生有多少),但對有些人就是沒用,所以有些人可能需要多一點的專業的或是親人的幫助。 所以我想教育是像消防演習一樣的事。雖然你平常就練習,但你最好一輩子不要碰到火災。若不幸萬一碰上火災了,你會知道嗆死的比燒死的人多,那時你就會低身、弄有濕手帕掩住口鼻,這樣你至少有機會在火場逃出來,而不致於一旦發生什麼事情就手足無措。談戀愛也是一樣,如果你有機會學一學、聽一聽各種可能的狀況,也許你在做最後決定的時候不會走上那條不歸路,像殺人。當然不是說這麼做就不會有人死掉,這是不可能的,但應該可以減少這樣的事情,不要到做了事情才後悔。所以教育有它的限度,也有它的功能。  ...

0

解開情人節的「浪漫」密碼:愛情心理學觀點

作者:詹昭能博士  世新大學社會心理系副教授 編輯:歐陽巽  跨閱誌編輯   情人節到了,有情人的固然要忙著安排活動,很多沒有情人的往往也得為了安頓「心情」而焦慮。真的有必要如此嗎?情人們一定非得有「特別節目」才算是「好情人」嗎?甚至沒有情人的都還得得隨著情人節「起舞」嗎?Of course not。那為什麼大家都顯得這麼「情緒化」呢?所謂「事出必有因」,此種「情人節情結」顯然跟「浪漫情結」有關。     情人節勢必讓人聯想到浪漫,甚至認為不浪漫的就不是愛情,因為眾人心中所謂的愛情幾乎等同於浪漫。問題是愛情真的是浪漫的嗎?談戀愛不浪漫甚或沒有浪漫的戀愛過,真的就「不是現代人」了嗎?這一項大家視為理所當然的議題,追究起來其實涉及愛情的理想與現實,或是想像與實際的愛情落差。且讓我們話說從頭!     首先,何謂「浪漫的(romantic)」?考察愛情心理學相關研究文獻,並未發現有人嚴肅的或認真的加以定義,因而只能從字典盡可能求其精確的「說法」。根據Merriam-Webster與Oxford Dictionaries,所謂浪漫之愛(romantic love)與描寫遙遠的、傳說的、冒險的、英雄的中世紀騎士之愛浪漫故事(romance)有關;綜合起來說,浪漫的(romantic love)意指愛情或親密關係中的英雄式、冒險的甚或神祕性情節,無論就未婚者間的浪漫或性愛關係,甚或不是認真的或持久的愛情關係(love affairs),相關當事人的關係(情感性或情緒性吸引力)或因此形成的氛圍,常予人興奮(激動)的、感傷的、遠離日常生活的或理想化的「感覺」。     然而愛情真的是那麼浪漫嗎?以Sternberg(1997)的愛情三元素論(a triangular theory of love)角度論,愛情發展過程不僅為了營造親近性、關連性與連結性的感受(親密性;Intimacy),需要極大的努力與付出,為了維繫持久關係的決定(決定與承諾;Decision/Commitment),需要雙方更多的投入。再以Lee(1977)的六種愛情類型分析,其中需要雙方同心協力的至少有重承諾的友誼式之愛(Storge),需要其中一方犧牲的則有重精神利他主義之愛(Agape);佔有式與倚賴性的瘋狂之愛(Mania)與量重於質的遊戲人間之愛 (Ludus),則終究可能讓其中一方難過或受害;至於憑直覺的情慾之愛(Eros)儘管過程中讓人有浪漫的感受,最後卻可能給其中一方甚或雙方帶來意想不到的困擾甚或災難。諸如此類過程,必然降低關係的滿意度與愛情的浪漫指數。     接著讓我們看看實證研究所顯示的「愛情現實」是否能滿足理想中的愛情。 美國一項非洲裔黑人與加勒比海裔(中美洲)黑人的全國性相關調查顯示,儘管未婚者儘管絕大部份都表示非常滿意或滿意,卻分別仍有10.8%與15.55%的受訪者不滿意甚或非常不滿意(Lincoln, Taylor, & Jackson, 2008)。至於已婚者部分,一項地區性小樣本的研究以五點量表測得的滿意度,女性是4.22、男性為4.40(Rusbult,...

0

七夕-來和我們談一談愛情

再過一週就是七夕(8/20)了,為此我們的跨閱誌 也企劃了一個探討愛情的專題,將於下週陸續上稿,敬請期待。 在此,我們先引一小段Alain Badiou《愛的多重奏》的譯序,看看現在還在世的法國重量級思想家怎麼樣談論愛情。在這段譯序裡,譯者點出,每一個個體因為各自的經驗世界的不同,所以即使與他人發生愛情關係、從兩個一變成一個倆,也一直都會存在著差異。 由此出發,我們也能夠推斷每一個人,對於愛情的想像、認識與經驗,一定都有所不同。我們的專頁人數有五千三百多位粉絲,相信每一個人都會有自己對於愛情的獨到見解。 小編希望能有機會多與粉絲互動,所以想借此聽一聽大家的對於愛情的想法是什麼。但由於它不是匿名粉絲專頁,所以沒辦法像一般靠北專頁那樣匿名發言。若是有粉絲想發言談一談自己對於愛情的看法,歡迎直接留言在本專頁,或是直接於這篇文章下留言。若發言有匿名或其他相關需求,可直接私訊粉絲頁,或者將你的想法寄至lihsin116@gmail.com,我們會再分享於粉絲頁上喔。 字數與形式不限。不管是短語、圖片、詞彙、散文或是長篇文章都可以喔。這樣也符合了愛的多重奏的名稱,因為即使每一個人因為見的差異,因此對於愛的描繪都有不同,但卻都共同指向了愛,豐富了愛的意義。也因此,每當差異愈多,也就代表著愛的可能性更廣。 歡迎粉絲踴躍留言喔~ 《愛的多重奏》譯序: 「每個人,都可以說有自己的一套經驗世界的方式,有自己的一套認識世界真理的方式。在此,就可以說,我有一種經驗真理的模式。而現在我遇到另一個人,她也有她的經驗真理的模式。然而,並沒有一個第三者,可以具有比我們二人更高的理性,可以說我和她誰錯。這時,我有我的路,我有我的真理;她有她的路,她有她的真理。兩人互不相干。但是,另一方面,只有一個人類。但是,有一天,我們相遇,相知,相愛,於是一切都不一樣了。我們形成了共同的經驗世界真理的方式,經驗到了唯一的人類的真理。於是這就是愛。 所以,在巴迪歐這裡,愛是相互差異的兩個個體形成的一個“兩” 。但這個“兩”並不會融合為“ 一” ,而是永遠在不斷差異又不斷靠近。正是這種差異性的存在,使得雙方有可能各行各路,越走越遠,也有可能彼此間的差異變成不可化解的矛盾,最終在爭吵中完全分裂,所以忠誠才成為必需,需要通過這種忠誠,不斷保持對對方的關注和靠近,從而保證差異性的同時,亦保證這種差異性可以形成為一個“兩” 。 正因為這樣,保持這種忠誠需要雙方都付出努力,有時往往是極其艱難的努力和付出,正如流行歌曲所唱的“愛一個人好難” 。 因此,愛首先就是對這種不斷變化的差異性的真理的體驗。但是,巴迪歐反對引入神學觀念,在神學觀念中,愛最終變成了愛上帝,在上帝的同一性之中,個體的差異性最終消失了。 因為愛需要忠誠,需要將兩個始終差異著的個體通過不斷更新的努力維持在“兩” 之中。所以,這種忠誠需要不斷地宣言。正因為這樣,戀人們總是喜歡要求對方一再地說“我愛你” ,即使已經有過無數遍的海誓山盟。…… 巴迪歐深刻地指出,“我愛你” 這一愛的宣言本身,已經有對某種永恆的承諾。“我愛你”是一種宣言,從個體而言,是要將生命中的一段偶然(與他或她相遇)變成必然,變成命運。所以,每一句“我愛你” ,其實是在說“我會永遠愛你”。實際上,愛的宣言意味著,從此在偶然的相遇出發,去追求和抵達永恆,把瞬間變作永恆。這種永恆不是無機物質不斷重複的永恆,不是神學意義上的、最終歸根於上帝的遠在彼岸世界的永恆,這種愛的永恆乃是生命本身的詩意的創造的永恆,是在此岸世界一種靈性生活的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