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目的的愛都不是真愛」——論張愛玲筆下的市場邏輯與愛情(三)
作者:林韻潔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所 碩士生 王咻咻 國立交通大學 社會與文化研究所 博士生 編輯:歐陽巽 跨閱誌編輯 三、「真愛」存在嗎?又如何可能? 和〈傾城之戀〉寫作於同一年的散文〈愛〉,講述著寥寥數百字之故事,但在這個愛情正常性混亂的年代中,可能是張愛玲最被傳誦的文本之一,〈愛〉的篇幅之短,大段引用也不覺其冗長: 這是真的。 有個村莊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許多人來做媒,但都沒有說成。 那年她不過十五六歲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後門口,手扶着桃樹。 她記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 對門住的年輕人同她見過面,可是從來沒有打過招呼的,他走了過來。 離得不遠,站定了,輕輕的說了一聲:「噢,你也在這裡嗎?」 她沒有說什麼,他也沒有再說什麼,站了一會,各自走開了。 就這樣就完了。 後來這女人被親眷拐子賣到他鄉外縣去作妻,又幾次三番地被轉賣, 經過無數的驚險的風波,老了的時候她還記得從前那一回事,常常說起, 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後門口的桃樹下,那年輕人。[1] 人們著魔於這個小詩篇,但這種著魔比較像是處在一種雲裡霧裡的感受中,很少對文字中的訊息進行緻密的分析。首先張愛玲說了一個故事,是一個長得漂亮的女孩子,有許多人來「說媒」。和首段所舉的例子一樣,說媒意味著媒合婚姻,和個人的喜好與意願比起來,更多的重點是在「兩姓之好」與「門當戶對」,後者在傳統中國的脈絡中尤其是一種對「經濟能力」與「政治權力」,及依賴於此二基礎才能夠支撐的「生活品味」的「條件一致性」派生出來的暗語,它利用單身男女人身為交換,對男家女家雙方利益進行精密的計算後,來決定是否「登對」。 其中,締結婚姻者的兩人是否彼此歡悅是被極少的考慮的,比較疼寵兒女的父母或許會讓其在婚前以各種窺視方式見一次面,來確定彼此意願(明清的話本小說經常對這樣的場景有樂此不疲的描述),然而那樣短暫的「一面之緣」更多的或許只是確認彼此外貌合不合乎心意,而對容貌之外的東西別無所知。這是五四自由話語所拒絕的,張愛玲亦說這個小康之家的漂亮女子,說媒都「沒有成功」,意味著「愛」不會發生在這種「條件的媒合」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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